石油石化行业,市场集中度的确比较高,但绝不是没有竞争。成品油市场上,中国石油和中国石化两家公司实力接近,二者存在竞争。
否定国企存在较严重的垄断,不承认国企利润主要来自垄断是不客观的。当然,垄断的程度差异性很大。中央企业垄断性较强,垄断力量较大,垄断面较广;省级所属国企垄断相对较小。而都不同程度存在着垄断是不容否定的。
这是对垄断这个经济学概念理解不全面造成的。所谓垄断是指一个经济体或者多个经济体共同操纵市场的行为包括操纵市场价格、操纵市场供求等。 许 先生把垄断理解为一个经济体或者说一个企业垄断行为才叫做垄断,忘记了多个企业操纵市场同样可以形成垄断。在我国的石油石化行业,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从石油开采、炼制、进口、批发和终端成品油销售全面进行市场垄断是毋庸置疑的事实。不承认垄断、否认垄断,只能是强词夺理的诡辩思维。
在我国国企垄断中,许多垄断是政府和国企共同形成的。往往是政府垄断了定价权,比如:成品油价格、水价、气价等等,而国企垄断了市场供给。但在政府垄断价格行为中往往是在确保垄断国企具有较大利润空间前提下定价的,因此,社会认为国企利效益好主要靠垄断不是没有道理的,起码垄断是国企效益好、利润高的重要因素。
垄断危害性非常之大,国企垄断的危害性更大。因为,国企垄断往往是依靠权力撑腰的、向市场渗透的,同时,国企的信托责任约束性又不强,内耗较大、效率较低、管理成本较高、管理漏洞较多。其对市场机制的破坏性很大,对其他性质的企业挤出市场效应较高,最终使得市场机制失灵,竞争性减弱,是市场经济走向健康完善的一大。
然而后来,在规范市场,完善市场经济体制时本应该在市场法制上大做文章,然而,我们却走出一条资源分配过度集中到国企上并且成立了若干行业性国有垄断型企业比如:中石化、中石油等。这就一发不可收拾。最终在石化石油、电力、金融、钢铁等大部分行业都被国企占领垄断。作为亲历改革开放全程的经济人士,笔者认为,我国企业竞争性最强、市场最具活力、效率最高的阶段是上个世纪80年代中期到90年代中期这十年。这个时期存在的一个问题是开放度太高,开放性太强,以至于出现一定程度的市场混乱现象,这与那个时期市场经济法制不健全关系很大。
打破国企垄断应该是下步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而且刻不容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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