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的国民经济顶梁柱,饱受无数赞誉、谱下光辉篇章、立下赫赫战功的国有企业,在现在却到了一个极其尴尬的情形。那就是效益不好挨骂,效益好了也挨骂;社会责任承担多了受指责,社会责任承担少了也受指责。当前国有企业肩负的责任太重,步履维艰,如此与“轻装上阵”的民营企业以及外资企业竞争,以经济绩效衡量,岂有不落后的道理。
自1996年至2005年,中国约有6万家工业类国有企业通过改制实现了民营化;到2005年,约有50%的工业类国企被私营化,26%的企业被兼并或清算。1996年,中国约有工业类国企11.4万家;到2005年,该数字为2.7万家。70%以上的改制都实现了部分或全部的民营化,内部人员通常占新股东的多数,职工持股占所有改制案例的27%。
一、所谓改制,其实就是私有化、市场化过程,抑或就是去公共责任、去社会责任的过程。由于指导思想模糊,对国有企业职能定位不明,因此恰恰是改革者们将国有企业推向进退两难、动辄失据的尴尬境地。二、改制变异,问题多多。立什么样的规矩,就成什么样的方圆。在保值增值的“规矩”下,在经济绩效的严格考核下,国有企业将盈利放在第一位,部分模糊了企业社会责任、国家安全等非经济责任。三、监督缺失,高管妄为。缺乏监督的权力总是会倾向腐败。国有企业改制显著增加了经理人的权力,大大削减了职工/工会的内部制约机制,增加监守自盗的可能性。在利益集团的推动下,一些明显有利于经理层的决策不可思议的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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