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自诞生那天起,就遭遇来自民营企业与外资企业及其代理人的指责与攻击,因为它挡住了私人资本发横财的道路,挡住了跨国资本谋求垄断扩张的道路。
上世纪90年代初的国营企业市场化改制之初,改革者们有意抑或无意利用国有企业职工、大众的善良,利用全社会对改革的高度期待,在改革制度设计之中似乎就倾向让国有企业逐渐消亡。国有企业原属于全体中国人所有的“全民所有制企业”,委托国家经营,是谓“国营企业”,产权清晰,责任明确,只是经营体制僵化,有些不合时宜。
并且在“产权清晰”与“靓女先嫁”的理论指导下,将全民所有的“国营企业”,悄悄地变换为“国有企业”,虽仅一字之差,但是有着实质的不同。本属于全体公民的财产成了国家所有。如此,企业的私有化、市场化这些关乎企业生死存亡的“改制”,也就无需经过它的真正主人——企业职工和全体人民的同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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