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 Blog 


<<  < 2012 - 10 >  >>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公告

用户登陆
我的分类(专题)

日志更新

最新评论

留言板

链接

Blog信息







浅谈房地产税的真正作用
zjfa1234567 发表于 2012/10/12 10:47:00

  国税总局不愿意单独面对巨大的压力,而希望把相关部门拉进这场关键性的改革之中。但从国税总局对房产税的回复来看,存在着认识不清的地方。

  国税总局认为,房产税可在一定程度上抑制房地产市场的投资投机行为,但是作用有限。不知道国税总局认为的一定程度到底是多大程度?是依据什么标准得出的结论?房地产市场作为主要的投资市场,遵从资本与货币市场的规律,投资者对风险与收益的考量是决定市场冷热的主要因素,供求关系退居次要地位。

  房产税在多大程度上抑制房地产市场,语焉不详。从目前已经推出房产税试点的上海与重庆看,可以说效果确定并不算大,由于房地产政府较多,叠加于市场,很难做出总体的精确评估。不过,我们可以从其他市场得出相反的推论。

  重庆与上海的房产税并非广泛的持有环节的物业税,而是针对特定住宅供应的惩罚性税收,从重庆、上海的房产税轻易地得出房产税无效的结论是轻率的,这无异于剪去虎爪、将老虎关入铁笼而后嘲笑老虎的威力。

  房地产市场遵从供求关系是个假象。正因为供求关系论肆虐房地产市场,各方才有了推卸责任的借口,开发商认为供地过少,供地者认为开发商囤地、待价而沽。正因为土地、房产价格节节攀升,收益率上升,开发商才会囤地捂盘,供地者才会采用饥饿疗法,有了6年以上可供开发的土地还要继续囤地,只能说土地已经变成最好的套现投资品种。

  2008年年底,房地产市场供在于求,但到2009年二季度后,房地产市场反弹,到下半年就出现了供不应求的局面,主要原因是入市者增加,当房地产市场投资收益上升到20%以上,没有抑制政策,投资者判断入市的风险将远远小于投资收益,面对相对确定的房地产投资市场,投资者的行为趋于一致,大量资金入市。如果住建部、国土资源部、国税总局继续抱着供求关系的老黄历不放,恐怕中国的房地产调控就会走入歧途。

  当然,有的经济区域有了物业税,房价照样节节上升,比如次贷危机前的美国、中国的香港地区,在房地产价格中,物业税并非惟一的变量,货币政策与物业税双管齐下,才能收到效果。事实上,在房价大体稳定的经济体,既有负责任的央行,也有明确的、公平的物业税,如德国、加拿大。

  国税总局并不是不明白——国税总局指出由于住房兼具消费和投资的双重属性,因而在扩围的同时,将在房产税改革试点问题中将充分考虑居民基本住房需求,对基本住房需求的部分予以一定税收优惠——之所以揣着明白装糊涂,是因为兹事体大,遭遇的反弹力度大,并且一些地方财政岌岌可危。这时候,向社会公开信息,稳妥推进改革是最好的办法,而不是搅混水,让预期更加混乱。

房产税与土地财政孰优孰劣无需多说,很难想像一个全球第二大的经济体,地方政府远离正常的税收体系,依赖卖地为生。

earphone jack accessory   Headband fascinator   custom T-shirt manufacturer

 


阅读全文 | 回复(0) | 引用通告 | 编辑
 


发表评论:



Powered by Oblo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