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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中国城市化进程的推进,中国地方政府对农用地的征占仍在继续。自1994年实行分税制及1998年金融系统全面改革以后,地方政府的财政金融权力都被极大地削弱,加之劳动力自由流动。此时,地方政府唯剩有土地资源可以用国家之名来支配。地方政府便以土地的资本化助推所辖地域内的招商引资、外向型经济高速发展。
但是,这些非生产性投资都造成地方政府不承担风险和责任的大规模负债,鉴于中央也不能承担这种地方越来越累积的债务,遂使货币大规模不断增发成为唯一手段。由于地方政府加快推动城市扩张,增加各种地方税种规模及土地出让收益,至2002年地方营业税比重迅速上升,已经成为地方政府的第一大税种。2006年时营业税在地方税收中所占比重已经达到43.3%。而营业税主要是对建筑业和第三产业征收的税种,这就使得加快城市扩张以扩大建筑业、房地产业营业税的规模成为地方增收的当务之急。
地方政府与银行之间的“以地套现”,首先带动的就是房地产业的暴利,使其“成为政府偿还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巨额贷款和实现土地出让收入的通道”,成为过剩资本争先恐后涌入的领域。继而,在基本建设和房地产的带动下,相关的产业投资也如火如荼,蒸蒸日上。如此,地方政府“以地套现”的第三轮圈地运动为肇端,便逐渐形成了新世纪以来基于“高圈地”的“高负债+高投资=高增长”的发展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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